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在线访谈消费

消费维权在身边

访谈文字

“聚焦民生热点回应百姓关切”,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巴州政府网在线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杨斌,本期访谈由巴州政府网和巴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推出。回复时间:[-03-:00:30]

“消费维权,人人有责”。又到了阳春三月,我们迎来了第35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近年来,巴州工商局牢记使命,认真履职,依法监管,努力促进新形势下消费维权事业发展,服务自治州民生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您在日常消费生活中是否遇到难题,对消费维权知识是否了解?今天我们的访谈栏目将邀请巴州工商局局长、消费者协会会长狄韶华同志,与广大网民朋友在线互动交流,共话推进老百姓消费维权的问题,并就进一步推进自治州“大维权”工作机制建设、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等话题展开深入探讨。先请狄韶华局长和网民朋友们打个招呼吧!回复时间:[-03-:02:3]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荣幸来到《在线访谈》栏目,利用这个难得的机会与大家进行交流。在此诚恳地欢迎大家对我们的消费维权工作献言献策,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回复时间:[-03-:02:5]

广大网友们可登录巴州政府门户网站观看视频直播,同时新浪官方微博“微政巴州”、巴州人民广播电台悦动交通广播同步播出,欢迎广大公众收看收听并积极提问。回复时间:[-03-:03:07]

消费维权水平是一个国家经济文明的重要体现,是市场经济成熟发达的重要标志。人作为社会成员,离不开衣食住行,必然要消费商品和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妥善解决消费争议,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消费维权工作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也是我州的维稳工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跟各位网民朋友互动交流前,首先请狄韶华局长介绍一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和近年来消费维权工作取得的成效。回复时间:[-03-:03:23]

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是自治州人民政府主管全州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系统内各级消费维权机构和组织开展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回复时间:[-03-:0:52]

保护消费者权益,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提振消费信心,是拉动内需、促进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途径,更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巴州工商局牢固树立“维权就是维稳”的大局意识,积极顺应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着力强化消费维权,加强行政执法,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据统计,年全州各级指挥中心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件,同比增长2.6%,办结率%,调解成功率为9%,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万元。回复时间:[-03-:05:03]

请狄韶华局长介绍一下近年来消费投诉热点是什么?工商部门针对投诉热点采取了哪些举措?回复时间:[-03-:06:33]

近年来的消费投诉热点主要集中交通工具、通讯产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家居用品、餐饮住宿、电信服务方面。针对这些投诉热点行业和热点领域,州工商局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采取行政约谈、质量抽检、执法检查、投诉通报、教育引导、督促行业建章立制等手段,加强经营者自律建设和诚信建设,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去年以来,全州工商部门根据消费投诉热点召开行政约谈9场次,举办消费维权讲座10场次,发放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资料5万册,发布消费投诉通报12期,投入抽检费用5万元,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和州质检所对全州流通领域的化妆品、服装、小家电、手机、成品油、农资等集中开展了6次抽检,共对20类商品个批次进行了抽检,对36个不合格商品批次进行立案调查。全州工商系统共办理“诉转案”2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案件2件。回复时间:[-03-:08:20]

狄局长,可以具体介绍一下“大维权”工作机制吗?回复时间:[-03-:08:32]

消费“大维权”是以政府为主导,消协牵头发挥理事单位作用,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各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维权的全社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自年以来,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州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消协牵头组织、工商积极推动、部门密切配合、行业企业自律、社会广泛参与的消费“大维权”工作机制,形成了职能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力维权,合力执法的协作体系,并通过自治区“大维权”信息化网络服务平台进行消费咨询、投诉受理、流转、调解以及数据的汇总分析,为消费者提供低成本、方便快捷的投诉调解服务。目前,自治州消费维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有28家,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可通过“大维权”机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除了大家所熟悉的消费投诉举报电话,还有一些举报电话,例如:质监部门的打假举报电话,食药监局投诉举报电话,住建部门的举报电话,物价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等。回复时间:[-03-:10:19]

除了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政府牵头、部门联合的社会共治“大维权”工作机制为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更多了一份保障,这也是广大消费者的福音。那么接下来,我们把时间交给网友们,看看大家都有什么问题。回复时间:[-03-:10:50]

网友“库尔勒的风”提问:我在一家鞋店购买了一双皮鞋,才穿了两天就发现有开裂情况,我觉得这双鞋有质量问题,要求商家退货,可以商家只同意换货,不同意退货,说国家没有强制“三包”规定。我可以向工商局投诉吗?都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投诉呢?回复时间:[-03-:11:05]

这位网友,根据新《消法》第2条规定,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即使该商品没有国家强制“三包”规定和当事人的“三包”约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因此,该网友反映的问题涉及的商家应当承担退货责任,否则就有可能因违反《消法》的规定而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回复时间:[-03-:1:12]

鉴于该网友与商家就退换货未达成一致意见,建议你携带购物票据向工商部门投诉。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一是电话途径。拨打投诉电话,自治区指挥中心将直接登记受理,并分流全疆各地州工商部门进行处理;如果是外地消费者或者外地电话,请拨打—。二是网络途径。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维权网络服务平台”,网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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